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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简报

应急管理工作简报〔2020〕第3期

发布时间:2020-08-12   

    我市召开市安委会第 14 次会议 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8 月 6 日,我市召开市安委会第 14 次会议暨安全发展示范 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 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认真吸取
    事故教训,就加强我市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和推进安全 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长薛 庆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万建忠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 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但当前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方 面,夏秋季节高温高湿,生产经营运输建设活跃,各类事故都有可能出现。 另一方面, 部分行业领域仍然存在着监管漏洞和盲区, 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事故时有发生。会议强 调,压实责任是抓好落实的前提。企业要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执 行安全规章、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 急救援到位。主管部门要担起行业监管责任,协调统筹、密切配 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担起属地管 理责任,细化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人。

    会议要求, 要严盯死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住建、 交通、 水利等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工地、 短期工程、 临建设施的安全排查; 应急、 交通、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 使用、 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管控;文化旅游、市场监管 等部门要全面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 设施以及带有危险性游乐项目的安全排查; 消防等部门要持续加 强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以及医院、养老院、福利 院、社会救助机构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专 项检查; 公安、 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道路、 农村道路、 高速公路、国省道的安全监管,突出 7 类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 加强对驾驶员的监控监管;海事、交通等部门要持续加强对海上 运输的安全监管,严禁船舶超员、超载和非法载客。要严格做好 安全培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建设,全面落实持证上 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围绕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 点事件节点、关键薄弱环节,运用多种形式及各类新媒体手段制 作事故案例,剖析事故原因教训;各级工会要组织好“查身边隐 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积极构建有利于职工广泛 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要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检 查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 防范工作,健全完善风险隐患研判分析、逐级报告、整改落实等 制度;深入开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逐条评估落 实情况;突出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完善警示标识,配置安全 防护设施,通过各类媒体多种渠道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紧盯 城市安全发展目标不放松。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 立专班、落实专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和创 建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作用,加强督促督 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创建工作专班要跟踪督查、定期通报、严 格问责。要建设具有城市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场馆,加大宣 传力度,突出创建重点热点,营造出人人参与创建、共促安全发 展的良好氛围。 要持续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短信、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预警 信息特别是短时灾害预报预警;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 城区河道、低洼易涝地区、下沉式立交桥等主要交通枢纽的防洪 排涝措施,强化水库、河道、湖泊等水利工程的科学调度;要加 强抢险救援救灾,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前置救援力量,细化实化 人员转移和安置方案,第一时间果断转移危险区人员;要科学调 配力量物资,备足备齐防汛物料、抢险装备、救援救灾等各类防 汛抢险物资,明确紧急调运程序、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责任人 员和交通保障措施;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坚持 24 小时值班和 领导带班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收 集上报汛情、险情、灾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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