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安委会、西海岸新区安委会、高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直及中央省驻青单位:
为巩固和深化企业安全生产大诊断成果,推动安全诊断由政府推动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2022〕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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