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及时、准确接收举报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信息,提高举报处置效率,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现将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接收渠道公布如下:
一、网络渠道
1.登录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首页点击“安全生产举报”;
2.微信搜索小程序“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点击“我要举报”;
3.登录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首页点击“投诉举报”链接;
4.微信搜索公众号“山东应急管理”,底端点击“政务服务”中的“举报投诉”;
5.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应急管理”,底端点击“警示曝光”中的“我要举报”。
二、电话渠道
1.拨打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
2.拨打青岛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85916038。
三、信函渠道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青岛市应急管理局,邮编:266071。
四、现场渠道
接待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如需向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安全生产举报,请按本公告公布的上述渠道进行;上述渠道之外的其他方式不作为青岛市应急管理局直接接收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渠道。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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